信息类别: 信息公开年报 文件编号: 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9-2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G25110-0601-2014-0006 责任部门: 财政局

德安县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9-25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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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德安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德安县财政局编制。全文共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申诉和诉讼情况、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德安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92-4668948

一、概述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德安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体系建设,把握 “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围绕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安排部署,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公办事公开,突出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的规范性和深透性,各项公开工作统筹推进,实现了新的提升和长足发展。

(一)领导重视,机制健全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因人事变动,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办公室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信息中心、各职能股室负责人、各乡镇财政所所长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商量确定公开信息内容。领导小组坚持以公开、透明为原则尽可能多地公开财政信息,让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理解、支持财政。

(二)认真落实,保证实施

我局在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努力做到以下几点:1、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系统同志认识到建设系统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日益紧密,在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进一步突出。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编制了德安县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制定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3、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4、信息公开严格遵循“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严格实行信息上报审批制度,干部向上级组织部门、新闻媒体投递的信息、新闻稿件,一律实行由分管副局长签发,重要稿件须经局长同意或局务会研究决定。需通过远程文件传输系统传递的信息,由专人操作上报。严格的保密审查程序从源头上保障了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的有效实施,未发生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概况: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网站、九江财政、江西省财政厅、财政部共发布信息400余条。所有应公开信息都及时上网公布并及时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政府采购目录及大宗采购项目;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3、财政预决算报告及预算执行情况;4、“三公”经费决算公开;5、政府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保障情况;6、财政工作动态;7、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和答复机制。2016年,我局没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实际发生依申请公开事项,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复议、申诉和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还是比较好的,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在目前的基础上应扩大公开范围,加大对财政政策、财政举措、财政监督的披露。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机制尚不完备,尚未形成通畅的自下而上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及时对政府网站进行更新维护。2.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制度、保密监督管理制度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3.不断创新。以财政门户网站和县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不断创新符合新形势下的财政工作机制,特别是在服务广大农户方面,经常了解群众对公共财政的需求信息,建立定期沟通机制,通过网络搭建起与群众沟通的桥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入。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人员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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