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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我省自2007年起系统实施年度民生实事工程,省财政厅作为牵头部门,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腾出资金用于发展所需、民生所盼,既投资于物、更投资于人,持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十四五”期间,全省民生支出累计超2.6万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稳定在80%左右。其中,教育、科技、社保、农林水等重点民生保障支出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3.7%、8.5%、8%、8.2%。多项民生指标显著改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人均待遇水平居中部地区前列;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实现“十九连涨”,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比例较2021年提高11个百分点;全省每千人口托位数从2021年的2.39个大幅提升至2024年的4.46个;AED配备覆盖所有县(市、区)。
同时,省财政长期坚持财力向下倾斜的财政体制,2020年规范调整省与市县收入划分,在巩固市县财力占大头的基础上,省级改革后新集中的财力用于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2024年,市县收入占比86%,较2020年提高1个百分点;2022-2024年县级收入占比持续高于全国地方平均水平7个百分点左右。在此基础上,以“兜底线、促均衡、保重点”为目标,系统重构转移支付制度体系,推动区域财力均衡、协调发展。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重点向革命老区、欠发达地区及承担重要功能的区域倾斜,并推动各设区市建立市本级对县区财力性转移支付机制。加强财政困难程度系数、支出成本差异系数等在共同事权转移支付中的应用,强化对困难地区的支持。完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开展全面评估和清理整合,提高资金管理使用质效。2022—2024年,省对市县一般公共预算各类转移支付年均增长6.3%,分别比中央对我省转移支付增长速度、我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速度高2个百分点和4.3个百分点。通过转移支付调节,县级人均支出偏离度从2015年的3.06降至2024年的2.62,区域均衡发展水平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