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理决定文书
赣财监处字〔2024〕12号
行政处理日期
2024年3月21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西地源土地房地产评估规划测绘有限公司
处理事由
报告质量、报告评估程序、业务档案等方面存在部分问题。
行政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四条、《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等相关规定,责令上饶中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限期改正。
行政处理机关
江西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