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国资政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4-1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93553

关于承租德安县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022年租金减免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4-18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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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承租德安县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022年租金减免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优惠政策,根据省政府《关于降本增效促进市场主体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赣府发〔20222号)和九江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九江市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九国资字〔202221号)文件要求,我县对所属经营性房产2022年租金减免方案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和要求

1、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和县属国有企业(德安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的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包含承租屋顶、屋面等非生产用房的承租户。)

2、对2022年上半年租赁满3个月及以上的,免收2022年上半年3个月的合同租金;对2022年上半年租赁未满3个月的,免收2022年上半年实际租赁时间的合同租金。           

3、由于历史原因和实际困难,存在转租、分租情形的,由实际经营承租人享受租金减免优惠政策。

4、凡拖欠租金的承租户一律不享受租金减免优惠政策。

二、办理流程

1、根据文件提出的“免申即享”新模式要求,由业务部以2021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减免名单为基准进行核实,经本单位复核后,可免申请减免。

2、对新增且符合条件的租户需提交减免申请,经单位审批后可予减免。

3、减免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即由业务部办理租金减免,并及时反馈给租户。

三、办理时限

我县减免租金工作截止2022831日止。

咨询地址:德安县桂林大道119号(德安县财政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14:30-18:00)

咨询电话:0792-466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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