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安县城市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安县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德安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德安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安县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编制和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城市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实施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标准和规范。
(二)负责部署、指导、监督和综合协调城区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垃圾收集清运处置、公厕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临街建筑物和构筑物、户外广告与标识设施、城市道路及设施、车辆与停车场地、施工场地以及城市水域、绿地和灯光景观等方面容貌管理,维护城市公共空间的整洁有序。负责城区环卫保洁市场一体化的招投标,组织对市场化服务的考核。负责城区垃圾分类的实施、督导,指导各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利用。负责县政府投资的城区的新建、改建、扩建市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范围内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园林等方面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征收。
(三)指导、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市政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市政管理工作。负责城区道路挖掘、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城市桥梁上架设管线、污水排入排水管网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管理工作。参与审核城市市政规划、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市政设施设计方案审查、市政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参与制定中心城区市政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和城市维护费预算。负责县政府投资的中心城区道路、桥梁、地下通道、路灯、排水、照明等市政设施的建设、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和推进市场化养护工作。
(四)负责指导、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养护企业信用评价及信息管理。负责城区园林树木移植、砍伐及绿地临时占用的管理,古树名木管理及移植方案审查工作。参与审核城区园林绿化规划及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化工程方案,负责城区政府投资园林绿化项目工程方案审核,负责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工作。负责县政府投资的城区公园、广场、绿地等园林绿化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公园、广场、绿地等的养护及市场化养护监管工作。
(五)对全县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评。
(六)统筹城区人行道静态交通秩序管理。查处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治理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优化城市交通。
(七)负责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许可和专项管理;负责组织招标、拍卖或其他公开竞争方式出让户外广告场地或设施使用权。
(八)负责拟订和实施城区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负责城区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负责城区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
(九)负责对县数字城管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等工作,依托数字城管平台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工作专项检查考评。
(十)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十一)组织指导和协调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宣传教育规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城市管理。
(十二)负责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组织指导城市洪涝、台风、冰雪等自然灾害的预防、处置工作,制定城市管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23年德安县城市管理局共有预算单位 1个,编制人数小计 51 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 6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 45人;实有人数小计 144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 114人, 包括行政在职人数 4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 45人,聘用人员65人;退休人数小计 30人,局本级共三个股室党政办、行政审批股、监察股。
德安县城市管理局下属单位园林市政所2023年德安县园林和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小计 13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 13人;实有人数小计 17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3人, 包括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 13人;退休人数小计 4人。
第二部分 德安县城市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德安县城市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 5705.8万元, 较上年增加49.85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6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9.8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0万元;其他收入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60 万元。
德安县城市管理局下属单位2023年德安县园林和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303.61万元,较上年减少611.32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4.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0.01万元;其他收入预算98.67万元,较上年增加98.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德安县城市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 5705.8 万。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24.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49.85 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66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43.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 万元,资本性支出 6.65 万元;项目支出 478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持平,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49 万元,资本性支出 4532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2.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76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28.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5544.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60.3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2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64.2万元,较 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0.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5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3 万元;资本性支出6.65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55 万元;特定目标类支出4781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持平。
德安县城市管理局下属单位2023年德安县园林和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303.61万。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21.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8.6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70.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7.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万元,资本性支出193.67万元;项目支出581.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5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81.63万元,资本性支出4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51元;城乡社区支出1260.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25.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1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70.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9.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1.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6万元;资本性支出593.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85.3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德安县城市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5365.8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9.9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2.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28.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60.37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204.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58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8.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37.8 万元;项目支出 478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持平,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49万元,资本性支出4532 万元。
德安县城市管理局下属单位2023年德安县园林和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204.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09.99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61.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6.2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623.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0.0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70.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7.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万元,资本性支出105万元;项目支出581.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5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81.63万元,资本性支出4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德安县城市管理局机关运行费预算250.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 22.75万元,上升9.08%。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德安县城市管理局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6.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6.6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德安县城市管理局下属单位2023年德安县园林和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政府采购总额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13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德安县城市管理局下属单位,德安县园林和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共有车辆 5辆,其中,工程用车 5辆;2023年无预算安排。
(八)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2 个,涉及资金4781万元。
德安县城市管理局下属单位2023年德安县园林和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资金581.63万元。
(九)项目情况说明
项目:城乡环卫一体化
1)项目概述:城乡环卫一体化是按照现代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将城市与农村的环卫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通过统一规划,统一安排,科学有序地开展城乡环卫- -体化工作,彻底解决农村环卫事业发展滞后、垃圾围村、环境脏乱差的问题。
2)实施主体:德安县城市管理局
3)实施方案:本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将增加公共服务供给,落实公共服务均等化(包括城乡间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不同乡镇间公共服务 均等化),实现城乡环卫体系的一体化、全覆盖和标准化,让农村分享经济发展和新型城镇化成果,增加农民获得感,体现了执政为民的新理念。
4)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5)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安排财政拨款4532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质量指标:对德安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合同及绩效考核方案效率提高。
时效指标:完成对德安县县城建成区道路、乡镇、约13.7公里河道以及城区公厕完成清扫保洁工作任务,完成对城乡生活垃圾的及时清理和转运。
成本指标:总支出控制在部门预算支出内。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群众满意度。
项目:大队队员工资
1)项目概述:城管大队队员工资
2)实施主体:德安县城市管理局
3)实施方案:加强对“两违”的管控及拆违工作力度,对无理据不拆除违章建筑的,限期、限时集中力量集中拆除,开展专项行动,整治辖区内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店外店现象,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全力,共同推动餐饮油烟防治工作纵深推进,加大渣土车辆违章倾倒建筑渣土、运输撒漏、车轮带泥等污染城市道路行为整治工作力度。
4)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5)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安排财政249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质量指标:道路市容整洁率达90%,无随意乱扔垃圾行为90%。
时效指标:长效可持续。
成本指标:总支出控制在部门预算支出内。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群众满意度。
德安县城市管理局下属单位2023年德安县园林和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名称:园林市政工程
1)项目概述:园林市政工程是根据德安县城区城建总体规划及县政府会议工作安排对城区新建道路绿化及市政设施等进行建设及维护。
2)实施主体:德安县园林和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
3)实施方案:园林市政工程根据德安县城区绿地系统总体规划及县政府工作部署,通过县政府会议安排、政府招投标、政府集中采购、财政评定审核等方式实施绿化工程建设;市政工程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通过县政府会议安排、政府招投标、政府集中采购、财政评定审核等方式实施市政工程建设及维护。
4)实施周期:非经常性项目
5)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安排财政拨款 400万元 。
6)绩效目标和指标
质量指标:保证绿地各项指标达标,提升绿化品质;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完好率,提升市容市貌,优化人居环境。
时效指标:在县政府会议工作部署时间内及季节性要求完成园林市政工程。
成本指标:总支出控制在部门预算支出内。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城区绿化品质,增强市容市貌;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完好率,优化人居环境。
满意度指标:城区居民反映满意度。
项目名称:园林绿化养护
1)项目概述:园林绿化养护是根据德安县县政府会议工作安排对城区园林绿地进行绿化养护。
2)实施主体:德安县园林和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
3)实施方案:园林绿化养护根据德安县县政府工作部署,通过养护分片外包,定期考核等方式实施绿化养护工作。
4)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5)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安排财政拨款 181.63万元 。
6)绩效目标和指标
质量指标:保证绿地各项指标达标,提升绿化品质。
时效指标:在县政府会议工作部署时间内及季节性要求完成园林绿化养护工作。
成本指标:总支出控制在部门预算支出内。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城区绿化品质,增强市容市貌,优化人居环境。
满意度指标:城区居民反映满意度。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德安县城市管理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5.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长0万元, 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出国费用。公务接待费5.5万元(单位公务接待费3.5万元,给招商团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增加0.5 万元, 主要原因是:增加给招商团接待费用2万元。公务车购置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比上年减少 0万元, 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车改后,人员及车辆维护支出减少。
德安县城市管理局下属单位2023年德安县园林和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长0万元;公务接待费 1.4万元,比上年减少0.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公务车购置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长0万元。
第三部分 德安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 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方面的支出。
(五)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04001)德安县城市管理局 部门整体绩效表汇总4.20.xlsx
(404001)德安县城市管理局 部门整体绩效表汇总4.2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