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土地出让统筹管理,有效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充分发挥土地资源保障和支撑作用,促进德安县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德安县自然资源局组织起草《德安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征求意见稿)》,为确保内容更加完备、表述更加准确,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6年2月7日至2026年3月7日,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gtj4332319@126.com,联系电话07924332319
德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7日
德安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征求意见稿)
为强化土地出让统筹管理,有效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充分发挥土地资源保障和支撑作用,促进德安县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相关要求和《德安县国土空间规划》,在调查分析德安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和需求量的基础上,统筹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并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更大力度促进楼市健康发展。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市场稳定的原则,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计划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于客观、准确地了解实际用地需求,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合理性,保证德安县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深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提升保障和推动高质量发展能力,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在提高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能力等方面具有重大的意义。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引领。按照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坚持区域联动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要求,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二)坚持民生优先。保证以重大基础设施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服务、环境建设的土地供应,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运行和服务水平。优先确保交通、能源、水利以及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项目用地保障。
(三)坚持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增强土地对制造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支持重点乡镇、重点园区的发展空间需求,打造高质量产业空间。保障乡村振兴项目的土地供应,促进区域协调和城乡融合发展。保障优先发展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发展用地需要。
(四)坚持绿色发展。按照“保总量、控增量、盘存量”的原则,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强化节地技术和模式应用,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提升单位面积产能,用存量换增量,用地下换地上,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能力提升。
(五)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规模。不断优化住宅供给结构,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价稳定,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四、计划指标及配置
2026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80.10公顷,其中:商服用地28.91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37.85公顷;住宅用地1.63公顷;公用设施用地4.36公顷;特殊用地3.3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02公顷。
五、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前提下,积极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严格按照《德安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指标实施。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促进新兴产业规模化,鼓励同类产业向产业园区集聚,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土地集约、产业集中、发展集聚,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重点保障新兴产业、基础设施、生态环保、民生保障、乡村振兴等重大项目建设用地。
(三)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坚持科学发展理念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鼓励盘活利用存量和“批而未供”建设用地,妥善处置闲置存量用地,建立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废弃地再利用激励机制;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对适合多层标准化厂房生产的中小微企业建设项目,鼓励和引导其进入标准化厂房。
(四)强化土地市场配置。坚持按用途管理,平等对待用地主体,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不断深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
(五)落实相关行业标准。2026年度,新供应项目PC装配式建筑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实施。
六、计划实施保障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县高新区和各乡(镇、场)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附件:1.德安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德安县2026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附件1
德安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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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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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供应面积合计 |
180.10 |
供应计划年度 |
20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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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用地 |
28.91 |
工矿仓储用地 |
137.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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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设施用地 |
4.36 |
特殊用地 |
3.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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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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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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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 |
产权住宅用地 |
租赁住宅用地 |
其他住宅用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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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住宅用地 |
共有产权住宅用地 |
小计 |
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 |
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 |
小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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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
1.63 |
0 |
1.63 |
0.00 |
0 |
0 |
0 | ||||||||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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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2026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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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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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坐落 |
宗地面积 |
住宅用地类型 |
供应方式 |
计划供应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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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共安北大道以东(地块四) |
文华大道以北、共安北大道以东(地块四) |
1.63 |
商品住宅用地 |
招拍挂 |
根据市场需求供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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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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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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