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调查征集与反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8-2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13156

【反馈】关于《德安县宝塔园区工业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公众意见的反馈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8-23 16:07
打印

  鉴于《关于调整德安县宝塔园区工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德发改价字〔2023〕2号)文件试行期满,需重新制定收费标准。2023年制定宝塔园区工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时,宝塔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按实际运营成本进行监审,宝塔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根据初设数据进行测算,未真实体现污水处理厂实际运营成本。随着成本变化,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起草了《德安县宝塔园区工业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截至2024年8月22日,收到意见或建议0条。

德安县发改委

2024年8月23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