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中心城区污水专项规划 (2024-2035年)》政策解读
一、规划制定背景
为提升我县中心城区水环境质量,指导未来城区污水系统的建设与管理,与《德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上位规划衔接,特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期限及范围
1.规划范围
德安县中心城区污水专项规划范围,原则上与国土空间规划相一致。
2.规划期限
规划确定分为近期和远期两个阶段,即
近期2024-2027年;
远期2028-2035年。
三、规划目标
规划逐步建立完善的污水排水系统,以保护环境和满足城市可持续发展要求。污水集中收集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泥做到同步有效处理,满足处置要求。同时开展再生水的尝试利用。
四、规划主要内容
1.排水体制规划
综合考虑德安县现状情况,老城区逐步按雨污雨污分流排水体制改造,新区严格按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建设。
2.中心城区污水量预测
2027年旱季污水总量为5.06万吨/日;
2035年旱季污水总量为9.14万吨/日。
3.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设施规划
规划最终确定采用分建式模式,规划生活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40000m³/d;新增的宝塔工业污水处理厂,规划设计规模为30000m³/d;丰林工业污水处理厂扩容至40000m³/d。
4.污水管网规划布局
根据污水系统主干管道走向,规划道路竖向,结合现状污水系统格局,将德安县中心城区污水共分为13个污水分区,其中宝塔片区分为2个排水片区,老城片区共分为5个排水片区,九仙岭片区共分为3个分区,河东片区分别为一个独立排水片区,丰林片区共分为2个排水片区。
5.近期实施计划
(1)污水管网
近期规划需新建及改造污水管网约58.6km。
(2)地块改造
对中心城区范围内符合改造条件的合流排水单元进行分流改造。
(3)污水处理厂建设
新建宝塔工业污水处理厂,规划设计规模30000m³/d;
对现状德安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宝塔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连通合并改造。
(4)污水泵站
近期共需新建4座污水提升泵站。
(5)其他
建设厂网河一体化智能平台建设。
五、规划亮点与民生意义
1.全域分区统筹
打破片区治理碎片化格局,科学划分污水分区,统筹中心城区各片区全域治理,完善厂、网、泵一体化布局,消除管网空白区与污水直排口,构建全域协同的污水治理体系。
2.厂网精准提质
坚持分类施策、提质增效,优化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合理规划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升级片区泵站管网,实施雨污分流、管网修复和排水单元改造,全方位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承载能力。
3.智慧长效运维
依托厂网河一体化智能平台,搭建信息化管控体系,结合GIS管网台账管理、周期性检测评估机制,规范排水户管理与设施运维,破解重建设、轻管护难题,保障污水系统长效稳定运行。
4.生态循环赋能
严格落实污水达标排放、污泥%无害化处置要求,大力推进再生水规模化回用,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有效改善河湖生态环境,助力县城生态提质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六、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为保障本规划的顺利实施,制定以下措施:
1.组织保障
根据工程建设情况,加强规划控制、项目审批、配套资金、前期拆迁等协调工作,加强区域合作,完善长效机制。
2.政策制度保障
优化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体系,压减审批时间,主动服务。
3.污水设施建设保障
按照设施权属及运行维护职责分工,定期排查污水管网等设施功能状况、错接混接等基本情况及用户接入情况。
4.运行管理保障
健全管网专业运行维护管理机制,推进智慧排水系统构建。
5.资金保障
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城市排水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
6.社会监督保障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传播渠道,引导公众自觉维护雨水、污水管网等施。
七、政府批复
原则同意《德安县中心城区污水专项规划(2024-2035年)》,由德安县城市管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按照规划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实施,由德安县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解读单位:德安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0792-4362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