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9-04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13654 责任部门: 德安县

【文字解读】德安县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9-04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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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工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县第十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强工兴旅”发展战略。为深入推进工业强县战略,全面落实“5210”工作目标,精准聚焦工业发展六大方面,以“用项目推进强基础、用发展贡献强规模、用数字赋能强转型、用科技创新强动能、用绿色高效强效能、用要素扶持强保障”的“六用六强”为引领,不断推动工业经济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更高层次迈进,制定《德安县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方案》。

二、制定依据

依据《德安县推进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德办字〔202178)、《关于印发德安县科技创新奖励办法的通知》(德府办字〔2021〕34号)、《德安县2022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和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双强攻”行动实施方案》(德府办字〔2022〕35号)和《德安县2023年开放型经济工作意见》(德发〔2023〕3号等文件,并结合工作实际起草形成。

三、起草过程

我县高度重视《德安县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方案》的起草工作,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先后召开征求企业意见座谈会、征集公众意见和县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经过合法性审查、公平性审查,报请县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四、主要内容

《德安县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方案》奖励方案的主要条款由六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项目推进类。重大项目推进奖对项目按进度要求施工、竣工及投产的,按标准进行奖励。服务工业发展贡献奖对纳入全市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场推进活动的企业进行奖励。第二部分是发展贡献类。企业规模奖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企业库的工业企业进行奖励,对营业收入首次上台阶的企业进行奖励。企业贡献奖对企业当年实际缴纳税收按达到一定的标准进行奖励。外贸出口奖对已落户生产型企业外贸出口额首次达50万美元及以上按标准进行奖励。外资现汇奖对新引进的外资企业现汇进资奖励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商议。企业创品牌奖励对企业当年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等商标品牌进行奖励。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对新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专业化“小巨人”,“专精特新”、创新型中小企业等进行奖励。第三部分是数字赋能类。软件信息服务业奖对数字经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类企业按标准进行奖励。数字化转型行业标杆奖对首位产业企业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及数智化设备改造升级的按标准进行奖励。数字化转型基础提升奖对开展入企诊断的企业进行奖补。制造业数字化标杆奖对获得5G+工业互联网、示范、案例、大赛奖励等的企业和工业互联网平台进行奖励。企业上云上平台奖按照企业“上云上平台”实际应用为依据对运营服务商进行奖励。两化融合示范奖对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标杆企业的进行奖励。第四部分是科技创新类。科技创新企业奖励对当年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新认定为(潜在、种子)独角兽、(潜在)瞪羚企业、首台(套)等进行奖励。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奖励对新认定各类创新平台和认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进行奖励。研发投入奖励对企业研发费用按标准进行奖励。第五部分是绿色高效类。亩均效益奖评选10家“亩均效益奖”企业和10名“优秀企业家”进行奖励。绿色发展奖对荣获能效领跑者、绿色制造项目、节水标杆型、节水型等企业进行奖励。第六部分是要素扶持类。金融扶持政策通过财园信贷通和科贷通,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五、涉及范围

本奖励方案仅适用于在县内纳税的实体工业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贡献类奖项中(不含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矿山资源型开采、加工企业只发奖牌、不发奖金。同一企业同一事项奖励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当年同时获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潜在、种子)或瞪羚(含潜在)的企业可以重复奖励);同时获企业规模奖和企业贡献奖的企业,奖金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奖励一次。

六、注意事项

本奖励方案每年执行一次。县应急管理局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县生态环境局对发生重大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县人社局对因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连续3个月以上引发群体性讨薪事件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县委信访局对存在信访事项查证属实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化解,存在赴省、进京走访信访事项的情况和因信访问题产生负面舆情情况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

解读单位:德安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792-4666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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