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以公示价回购互通连接线以北、迎宾大道以东等四宗闲置土地的请示》(德自然资文〔2025〕48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4〕52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等文件相关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以每宗土地基础价格不下调(涉及地块评估价均与原地块购地成本孰低)的回购价格,回购德安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公司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回购德安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回购德安县博河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批复
附件:闲置土地回购价格表
2025年4月24日
附件
闲置土地回购价格表
|
序号 |
产权人 |
地块名称 |
土地坐落 |
用地性质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收储价格 (万元) |
|
1 |
德安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互通连接线以北、迎宾大道以东 |
互通连接线以北、迎宾大道以东 |
出让 |
30734.51 |
14651.14 |
|
2 |
德安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互通连接线以北、迎宾大道以东 |
互通连接线以北、迎宾大道以东 |
出让 |
54256.64 |
22676.83 |
|
3 |
德安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滨河大道以南,府东路延伸线以西 |
滨河大道以南,府东路延伸线以西 |
出让 |
26666.67 |
11360 |
|
4 |
德安县博河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滨河大道以南,府东路延伸线以西 |
滨河大道以南,府东路延伸线以西 |
出让 |
28759.6 |
12251.62 |
|
合计 |
|
|
|
|
140417.42 |
60939.59 |
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