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05-0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1-627805

德安县政府公报工作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5-07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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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认识政府公报的重要作用。政府公报是刊登行政法规和规章标准文本的法定载体,是政府机关发布政令的权威渠道,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按照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的办刊宗旨,着力打造权威、规范、便民的政务公开平台,有效发挥确保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和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日益增长的需要。

  规范政府公报刊登发布内容。政府公报统一刊登本级政府和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文件。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登尽登,并逐步做到实施前刊登。政府公报原则上不刊登上级政府及上级政府所属部门文件,可选登本级政府部门的文件及配套解读等,不得刊登商业性广告。

 严把政府公报编辑审核关。发文机关要做好文件公开属性审查,经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后,将需主动公开文件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转送政府公报工作部门。政府公报工作部门要责任到岗到人,制定并落实严格编审制度和操作流程,认真仔细校对审核刊发内容,确保准确无误,杜绝差错。参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统一标准,统一规范公报编排格式。对在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所发布的内容,发布前要严格审核把关,发布后要在第一时间查看,严防出现错误。

  本制度由德安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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