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法律援助服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1-0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076

暖心!她们把这项服务“送上门”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1-02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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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们热情服务,下午下班还特意跑一趟,实在太麻烦你们了”。办理完公证相关手续,居住在外地近九旬的何老(化名)两夫妇,紧握公证员的手高兴地说。

近期,德安县公证处上门受理了居住在外地年近九旬的何老两夫妇的遗嘱公证申请,公证员与老人沟通了解到两人有多个子女,子女们都很孝顺,因两人年事已高,担心在自己百年以后,子女会因遗产分割产生家庭纠纷,经过慎重考虑后,决定将两人名下的房产通过公证遗嘱的方式给其次子何某,以解后顾之忧。

公证员通过与老人沟通,确认老人思路清晰、意思表达清楚具备处置财产的能力,并当场审核老人的主体资格、财产权利凭证等材料。根据老人对自己财产的处置意愿,承办公证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告知遗嘱公证的办证程序和法律风险,并做好拍摄、笔录、签名等工作,为老人办理了遗嘱公证,让长时间困扰老人的难题迎刃而解。
遗嘱公证以公证作为媒介来安排身后事,既能体现遗嘱的严肃性,又不失家庭的亲情与温暖。每一份公证遗嘱,承载的不仅是当事人的愿望和嘱托,更是他们对公证的信任和认可。也正是这一份份温情的遗嘱,让公证变得更加鲜活、更具温度、更有价值。
一直以来,德安县司法局积极回应群众期盼, 深入开展“有法帮你”为民实践活动,实施材料清单制,精简办证流程,缩短办证时间,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供预约办证、上门公证等服务举措,不断满足群众法治新需求,群众法治获得感更加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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