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生态建设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12-2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2690

德安县鄱阳湖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12-22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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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鄱阳湖与入湖河流博阳河的关系,将鄱阳湖流域中我县生态环境影响较为突出的问题纳入鄱阳湖专项整治内容。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县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积极组织协调,督促部门加强指导,河库水环境持续好转,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

一、严控污染源头

牢固树立“污在水中,源在岸上”的理念,深入排查入河湖污染源,从源头上防控河湖污染。一是全面启动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聘请专家对全县博阳河段水域12个入河排口开展溯源抽样、摸底调查、规范设置、在线监控等工作,形成排污口“一口一档”。二是实施水环境深度治理。7个水源地已划定保护区并已获得批复,已立标志牌、宣传牌、警示牌。开展饮用水源地交叉检查活动,并按时完成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全年未出现过V类及劣V类水。三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宝塔工业污水处理厂扩容和提标改造工程,扩容至2.5万m3/d;新建丰林新区污水处理厂,设备设计总处理规模为2万m3/d。宝塔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和丰林工业新区污水处理厂已全面开工建设,预计2022年建成并试运行;德安大道日处理能力500t/d的膜处理污水处理站已投入使用,大幅提升了德安大道沿线村庄、企业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二、严格问题整治

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县生态环境、住建、城管、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持续推动“清河行动”、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消灭V类及劣V类水和清“四乱”等专项整治行动。县河长办联合相关责任单位采取专项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不定期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以“河长令”“督办函”的形式督促落实整改。“清河行动”12个问题、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4个领域、消灭V类及劣V类水专项行动等全部完成整改、整治任务;河湖“清四乱”我县共拆除河湖违建房屋建筑55户,年度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通过进一步强化河湖问题整治,一批影响河湖水质、污染水体环境、破坏河湖生态的问题得到了解决,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严抓治理保护

为抓好河湖生态修复,全县围绕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全流域统筹整合水利、农业、住建、环保、自然资源等多方治理资金,大力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的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配套实施绿色矿山、乡镇污水处理站、污水管网建设、农业面源整治、集镇建设“六统一”等项目,将水环境的治理点、线、面全面整治、全面贯通,完成投资5.14亿元,实现了全县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共赢。

2021年,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取得较好成效,但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鄱阳湖生态环境整治等方面压力较大,枯水期水环境承载能力不足等,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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