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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3月,德安县水质量总体持续改善,其中1月份博阳河共青城寨下国控断面水质出现超标,为Ⅳ类水,其他月份地表水水质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为100%。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地表水博阳河水质提升工作。2021年1月份,共青城寨下断面出现V类水,水质严重超标,超标因子均为氨氮和化学需氧量。获知这一情况后,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组织工业园区、城管、住建、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对共青城寨下断面水质超标原因进行全面深入地排查,分别对工业源、生活源、畜禽养殖源、其它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排查。经过现场排查与溯源,2021年1月份寨下断面水质超标主要原因为:一是目前正值枯水季节,博阳河上游水量变少,水流缓慢,河流生物完整性指数下降,水体自净能力下降,水质逐步变差。二是有部分未收集到的生活污水与雨水混流在宝塔排涝站和朝阳排涝站直排博阳河。三是工业污水处理厂(一级B)处理后的水,在距寨下断面200米处排入博阳河。四是因博阳河水系连通等项目建设实施,需要采取清淤和围堰等措施,导致水质严重超标。针对这个问题,需要相关单位共同合作,采取有力措施才能有效解决。
2、加强水质监测,确保水环境安全。我局配合九江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县级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例行季度监测,每两年进行一次全分析;另外我局还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第一季度对我县1个县级饮用水源地和6个乡镇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进行常规监测。所监测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的标准。
3、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德安县共有林泉、吴山、邹桥、磨溪、车桥、塘山6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县生态环境局通过聘请第三方对水源地进行了水源环境保护方案设计,在水源地周围,按照要求设立了警示牌和告知牌,并在有人类活动的地方安装了隔离防护栏。乡镇安排了专人对水源地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县生态环境局定期对水源地水进行抽样检测,实时监控水质的变化,确保水质安全。对饮用水源地交叉检查反馈的问题,我县及时做出了整改,并按时上报整改材料到省市。
4、加大沿博阳河重点排污企业监察执法力度及入河排污口整治力度。对沿博阳河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重点污水排放企业加大了监管力度,坚持每月至少1次现场检查,对企业采取严管督办等方式督促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深入开展博阳河沿线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做到排污口设置审批严格、管理规范有序,确保水质稳定达标排放。
5、深入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行动。我县建成区范围内现有水体为雁家湖、义峰山公园内河、三角洲水体。经县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实地取水检测,雁家湖、义峰山公园内河、三角洲水体分别属于地表水体,不属于黑臭水体。我县采取定期对水体进行监测检测,对水质富营养化的水体进行清淤换水,保证水体水质,截至目前监测结果良好。启动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编制,目前已完成了初步方案编制,正在进一步深化方案。对我县污水管网进行了全面排查,已启动河东片区管网及污水处理建设,确定项目分近期和远期两种方案进行施工,近期采用建立两座FMBR膜处理站,选址在赛纳丽城和渊明大道铁路桥下,目前设备已安装到位。此片区的污水治理,将很好地改善博阳河水系水质。
6、消灭V类及劣V类水。落实《德安县污染防治攻坚战消灭V类及劣V类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持续开展专项行动,未出现过V类及劣V类水。同时,启动了德安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通过项目有效缓解博阳河德安-共青交界断面水质下降问题。水利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已到账14800万元,集镇污水处理债券资金到账9953万元,水系连通项目政府债券资金到账6000万元,合计30753万元。项目年内计划已全面完成,年内完成水利投资9400万元,完成率达100%。
7、迎接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工作。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即将开始,为了充分迎接督察组到了,市局与我县联合督察组打好前战,对博阳河地表水、雁家湖水厂、湖塘水库、红桥水库、林泉水库、新田水库、上易水库、塘山井边周家地下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问题进行了巡查,重点排查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可能存在的污染隐患、垂钓、水面漂浮垃圾等问题。
三、2021年工作计划
1、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全面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所有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坚决取缔二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2、加强重点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调度。对我县正在实施的共安大桥水体治污工程和博阳河水系连通项目建设进度进行调度,督促项目施工方保质保量尽早完工,确保早日实现博阳河水质提升改善。
3、整治劣Ⅴ类水和城市黑臭水体。严格按照消灭劣V类水实施方案,加强统筹推进,全面实施治理,确保实现全县消灭劣Ⅴ类水目标;加强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4、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全面开展问题排污口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属地政府负责、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的原则,积极推动排污口整治工作,摸清排污口底数,建立档案,封堵、取缔违法入河排污口,落实整治销号制度,确保如期完成整治任务。
5、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工业和城镇污水管网改造建设,确保污水收集处理率达100%,强化工业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的运行监管,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尽快启动并顺利完成工业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术规程》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等文件要求,启动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建设。确保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考核要求。
6、加强水质监测,确保水环境安全。实行每季度对我县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进行常规监测,每年进行全指标监测,确保所监测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的标准。完善博阳河流域水质自动监测体系,全面掌握地表水环境质量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