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破解全县住宅小区消防系统问题整改资金来源、审批、使用难题,确保消防安全问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切实保障业主合法权益与居住消防安全,根据《九江市物业管理条例》《江西省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及消防相关法律法规,我局结合全县实际,草拟出《德安县城区住宅小区消防系统问题整改资金保障及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公示期30天:自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6月21日下午17时止。公示期间,各有关单位、乡(镇)场,各有关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如有不同意见请与德安县消防救援局彭小密(15347926867 07924365017)联系反馈,邮箱:328097706@QQ.com。
德安县消防救援局
2026年6月1日
德安县城区住宅小区消防系统问题整改资金保障及实施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