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磨溪乡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6-04 09:19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 文件编号: 无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0-06-04
- 公开时限: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3008-002005001-2020-0015
- 责任部门: 磨溪乡
德安县磨溪乡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德安县磨溪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德安县磨溪乡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德安县磨溪乡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0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20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第一部分 德安县磨溪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德安县磨溪乡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相关行政职能,主要职责是:执行全乡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社会稳定、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扶贫移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德安县磨溪乡人民政府内设6个内设机构:便民服务中心、民政和劳动保障事务所、水务站、文化广播电视站、敬老院、三所一队。纳入本套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德安县磨溪乡人民政府机关。编制人数33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3人;实有人数27人,其中行政人员2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7人。
第二部分 德安县磨溪乡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德安县磨溪乡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5587.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0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3.81%;其他收入4203.6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75.23%;上年结余结转收入923.5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6.53%;上级补助收入247.6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43%。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德安县磨溪乡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5587.88万元,其中:按支出经济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240.0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5.88%,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17.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96.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6.2万元;项目支出1347.8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4.12%。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用服务支出5587.8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德安县磨溪乡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13.0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81%,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3.0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德安县磨溪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63万元。
按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德安县磨溪乡人民政府预算安排26.2万元政府采购支出,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更换地网设备、更换老旧设备等。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有公车2辆,办公用房2704平方米。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德安县磨溪乡人民政府预算内安排项目支出1347.8万元,包含城乡公益性墓地建设、集镇改造、新农村项目等。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德安县磨溪乡人民政府“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0.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公务招待费13.3万元,较2019年减少0.7万元,下降5%;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7万元,较2019年减少3.49万元,下降33%。
第三部分 德安县磨溪乡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无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资本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