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公告(闵春、李川江)
发布时间:2021-01-15 08:30 来源:德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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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1-01-15
- 公开时限: 限时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1-11762
- 责任部门: 德安县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闵春、李川江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德国用(2011)第11027号的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闵春、李川江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