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安县城镇燃气专项规划(2025-2035年)》征求意见的反馈
为规范德安县燃气供应市场秩序,提升城镇燃气安全水平与能源供应保障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83 号)、《江西省燃气管理办法》(2019 年修正)、《德安县国土空间规划 2021-2035年》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研究起草《德安县城镇燃气专项规划(2025-2035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截至2025年11月11日。收到意见或建议0条
德安县住建局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