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疫苗监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0-08-20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有效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558539 责任部门: 采编部

2020年疫苗监管情况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8-20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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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疫情、汛期期间重点传染病防控、预防接种等工作,我委于2020年8月3日—13日,对全县各接种单位预防接种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现通报以下问题:个别单位接种室接种资质未上墙;个别单位三查七对一验证不熟练;个别单位冷链编码与国家平台不一致。

各预防接种单位要持续加强预防接种服务管理。经常核对疫苗出入库情况,做到日清月结,并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要完整记录出入库信息,包括疫苗的名称、生产企业、剂型、规格等;记录应当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所需报废的疫苗,报废转运单提交人需双人签字,过期疫苗应隔离存放并有警示标识;应在完成每次预防接种信息录入和上报的当天,对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的电子档案进行备份,要做到电脑及硬盘均备份,并妥善保存;要定期加强接种人员培训工作,确保做到“三查七对一验证”,无接种资质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接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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