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人民政府关于
2025年度德安县县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摘要稿)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2026年9月24日县审计局副局长在德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作了《2025年度德安县县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审计评价意见
2025年,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攀高、向新、求变”的工作思路,全力以赴拼经济、稳增长、促发展,总体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实现“十四五”顺利收官,现代化德安建设迈出新的坚实步伐。重大政策有效落实,产业扶持有力推进,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部分单位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完善改进。
二、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总体上看,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较好,但在预算编制和执行等方面还存在11类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预算编制及调整不到位方面存在1类问题
(1)预算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预算执行率低。
2.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不规范方面存在4类问题
(2)资金拨付不及时,涉及金额1,042.82万元。
(3)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改变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用途。
(4)未按合同约定进度支付资金,提前预支款项45.00万元。
(5)主管部门履行协会监管职责不到位。
3.预算管理不到位方面存在3类问题
(6)绩效目标未随资金实际用途更新,自评指标与资金使用脱节。
(7)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审核不严。
(8)施工单位选取程序不规范。
4.决算(草案)编制及资产管理不规范方面存在3类问题
(9)会计科目核算错误,涉及金额20.70万元。
(10)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财政监督不到位。
(11)资产入账不及时,涉及金额4,231.23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对县科工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该单位2025年财政收支基本真实合法,但在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编制等方面还存在6类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无预算列支费用。
2.预算执行不规范。
3.预算编制事项未经“三重一大”集体决策。
4.决算数据不实。
5.会计核算不准确。
6.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对2026年1至9月已完成的审计报告中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进行了汇总。从审计情况看,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较好,但审计也发现由于部分单位对上级文件精神领会落实不够、履职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存在9类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推进缓慢,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未达到预期。
2.行业协会脱钩改革不彻底。
3.存在未完成县政府工作目标的情况。
4.行政职责事项违规外包且程序倒置。
5.人员混岗使用,专职护林员未实际履职。
6.野猪危害防控政策执行不到位。
7.未按规定公开法律援助补贴标准。
8.未按规定制定权责清单。
9.政务服务事项管理不规范。
四、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26年1至9月,县审计局对县科工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林业局、县司法局、县三中等5个单位党政正职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在履行本单位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责任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审计共查出问题14类。具体情况如下:
(一)履行本单位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责任方面存在2类问题
1.1个单位存在政策制定论证不充分的问题。
2.4个单位均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二)履行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责任方面存在3类问题
3.1个单位存在制度设计不合理的问题。
4.2个单位均存在决策论证把关不严的问题。
5.5个单位均存在决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三)履行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责任方面存在7类问题
6.5个单位均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7.5个单位均存在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8.3个单位均存在内部控制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9.1个单位存在产业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0.1个单位存在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1.2个单位均存在工程或采购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2.1个单位存在对下属单位日常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四)履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责任方面存在2类问题
13.1个单位存在领导干部本人违反廉洁从政规定受到相应处分的问题。
14.3个单位存在履行党员干部监管责任力度不够的问题。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25年,县审计局对5家单位共12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分别是:县高新区负责建设的丰林镇乡道路网东二路南延新建工程、北五路西延工程、北四路西延新建工程3个项目;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建设的丰林工业园北四路东延(一期)道路工程EPC项目、德安县隆平广场中路东延线及九仙六路道路工程2个项目;县水利局负责建设的德安县小型水库清淤整治项目(一期及二期1-4标段)5个项目;丰林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的丰林工业新区棚改安置房项目1个项目;蒲亭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的老棉纺厂、老职高宿舍及周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个项目。主要关注了建设单位贯彻落实《德安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情况、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及建设过程中项目参建方履职情况、项目管理及工程结算情况等内容,审计共发现61个问题(详见附件),提出29条审计建议,其中11个项目已完成结算备案复核,复核金额22,751.47万元,节约财政资金1,054.71万元,复核误差率4.43%。审计发现的普遍性、代表性问题有:
(一)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未批先建 。
(二)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合同签订不规范。
2.合同未约定失职条款。
(三)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按规定履行变更、签证程序。
2.未按图施工。
3.无工程预付款,要求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4.工程资料不齐全。
(四)竣工结算与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2.未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3.资金浪费。
4. 建设单位多支付施工单位增值税金。
六、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财会监督力度。财政部门应进一步深化落实零基预算政策,严把预算编制“入口关”,加强审核把关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加大预算控制和约束力度。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强化各类资金和政策的绩效评估,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加强对各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的监督力度,对单位资金拨付、使用方向及支付进度加大监督力度,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加强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市政基础设施、公共道路管网等政府资产“应入尽入、账实相符”。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处置及收益收缴流程,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切实维护国有资本权益。
(二)进一步提升部门管理效能。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强化服务意识,推动惠民政策直达快享,保障重大规划和重点任务顺利推进。切实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与风险防控的责任意识,要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针对预算编制、资金拨付、采购管理、合同签订、资产处置等关键环节,梳理风险点,制定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形成环环相扣、相互制衡的内部控制链条。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加强资金资产全链条监管,严格项目资金跟踪问效,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对以往发现问题逐项销号、举一反三,做到真改实改、标本兼治,不断提升部门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项目管理单位应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强化项目全过程管控,规范合同管理、变更签证、资金支付及资料归档,杜绝未批先建、违规垫资、多付资金等问题发生,严格执行变更审批流程,严禁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或提高标准,严控工程款支付节点,切实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和资金使用效率。
(四)持续强化审计监督成效。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深化审计成果运用;强化与巡察机关协作,实现优势互补,提升审计监督实效;强化与人大贯通协同、加强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协作,激发问题整改监督合力;推动统计监督和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提升监督效能;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