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决定任命:
汤成莹为德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维亮为德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周 宇为德安县人民法院黄㛚人民法庭庭长;
李 华为德安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秦慧娟为德安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青蓝为德安县人民法院黄㛚人民法庭副庭长;
张炳旺为德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訾博玥为德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万致诚为德安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熊晞佑为德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段国栋为德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刘 瑛为德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陈济瑛为德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付 毅德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吕良勇德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林辉辉德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勇辉德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熊立新德安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汤成莹德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周 宇德安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魏方云德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苏国桢德安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李 华德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秦慧娟德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德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