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根据县委(德干字〔2023〕14号)文件通知,特提请如下任免(聘免):
邓泽焰同志任德安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曾德柱同志任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 俊同志任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胡 灏同志任德安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张金峰同志任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余世樑同志任德安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德安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正科)职务;
黎晶莹同志任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章新科同志任德安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陈 娟同志任德安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卢 敏同志任德安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徐 华同志任德安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免去其德安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 俊同志任德安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臧春玲同志任德安县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舒李军同志任德安县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德安县生态文明建设中心主任职务;
杨金娥同志任德安县生态文明建设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 阳同志任德安县市场监管服务中心主任;
邹时福同志任德安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免去其德安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职务;
张瑞珍同志任德安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
徐卫力同志任德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德安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免去扶 军同志德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涂发旺同志德安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黄 涛同志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殷 俭同志德安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龚胜华同志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邱劲松同志德安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邵三鹏同志德安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江昌道同志德安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余焱文同志德安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向 坚同志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俊荣同志德安县司法局副局长(正科)职务;
免去乐小军同志德安县公安局拘留所所长职务;
免去王生林同志德安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胡一卿同志德安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杨 宇同志德安县市场监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杨 硕同志德安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以上在事业单位任职的同志,按规定进行聘用(解聘)。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