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电子礼炮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解决电子礼炮存在的安全隐患与噪声扰民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电子礼炮的高压态势,建立“源头管控、过程严管、末端查处”的综合治理机制,全面消除白事及庆典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噪声扰民问题。通过全面整治,持续倡导文明、节俭、安全的社会新风尚,引导群众树立厚养薄葬、文明办丧、绿色庆典的理念。
二、概念界定与整治范围
(一)概念界定。
本方案所称电子礼炮,是指利用液化石油气、氧气等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混合后点燃产生燃爆声响及闪光,或利用电力等能源激发空气爆鸣产生声响及闪光的装置,以车辆为载体或固定位置、临时组装等方式进行运输、使用、经营、租赁的设备。
(二)整治范围。
自2026年XX月XX日起,德安县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经营、租赁、使用、提供、改装、销售电子礼炮。禁止在治丧、庆典、开业、演出等各类活动中使用电子礼炮。整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非法生产经营。无证无照生产、组装、改装、经营、租赁电子礼炮车;设备无质量检验合格证、厂名厂址及产品标识。
2.非法改装上路。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或技术参数;违规上路行驶;运输电子礼炮过程中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3.违反安全生产。在人员聚集场所(如治丧现场、治丧沿途、庆典现场)使用装载高压氧气瓶、液化气瓶等危险物品的装置。
4.制造噪声扰民。在公共场所(学校、医院、居民区、养老院、治丧沿途等)使用电子礼炮车造成的噪声污染。
三、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成立德安县电子礼炮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由县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任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公安局、县交管大队、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监局、县交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专班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日常协调、信息汇总、督导通报等工作。各部门应及时主动向专班办公室提供相关信息动态。
(二)职责分工。
县民政局:负责方案拟订、宣传引导、殡葬服务机构源头监管;指导殡仪馆、公墓等场所入口管控;汇总信息并移交违法线索;推动将禁用电子礼炮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牵头整治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根据县政府指定牵头事故调查处理。
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负责加强电子礼炮车路面巡查与交通违法查处;电子礼炮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行政处罚;依法处置阻碍执法、妨害公务等行为。
县住建局:负责居民小区、在建工地、市政公共区域使用电子礼炮的现场管理。强化瓶装液化气行业监管,严禁燃气企业向电子礼炮装置提供、充装燃气,严查私充私灌、违规供气行为。
县城管局:负责城区公共场所使用电子礼炮的现场管理、噪声劝导。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提供噪声检测技术支持,配合执法取证。
县市监局: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租赁电子礼炮行为;查验产品质量及经营资质。
县交运局:负责监管机动车维修企业,严禁承接电子礼炮车改装业务。
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排查摸底、建立台账;落实属地巡查、线索上报和宣传劝导工作;指导村(社区)将禁止使用电子礼炮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依法依规处置使用电子礼炮行为。
四、整治重点
坚持“排查—告知—处置—销号—巩固”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反弹。
(一)源头治理(生产、改装、销售环节)。
1.生产组装环节。对县域内及向本县供货的电子礼炮生产、组装的企业和行为进行全面排查,依法查处无证生产、无质量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市监局)
2.改装环节。县交运局负责对全县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严禁承接电子礼炮车改装业务。县交管大队在车辆年检中严查非法改装电子礼炮,县市监局负责查处以“婚庆设备”“庆典器材”等名义非法组装、改装电子礼炮的企业和行为。(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市监局、县交管大队)
3.销售与租赁环节。县市监局对婚庆公司、殡葬中介、庆典用品商店进行全面排查,禁止销售、租赁电子礼炮及相关装置。(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民政局)
(二)使用场景治理(治丧、庆典等现场)。
1.农村治丧场景:各乡镇指导村(社区)红白理事会将禁用电子礼炮纳入村规民约,实行红白事报备制度。各村(社区)信息员提前掌握辖区内治丧活动信息,上门告知禁用规定,现场劝阻违规使用行为。对不听劝阻的由属地乡镇负责查处。(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
2.城区集中治丧场景:县殡仪馆、公墓入口设置“禁止电子礼炮”警示牌,安保人员严格把关,禁止电子礼炮车进入。城区公共场所(居民小区、道路两侧、广场等)使用电子礼炮的,由县城管局现场查处;涉及车辆占道的,由县交管大队同步处置。涉及复杂局面的,属地派出所负责同步处置。(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民政局、县交管大队、县公安局)
3.婚庆及庆典场景:对酒店、婚礼现场、开业庆典等场所,由县城管局加强巡查,现场制止并处罚违规使用行为。县市监局督促婚庆公司不得提供电子礼炮服务。(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市监局)
(三)加大查处打击力度(管住违规行为、形成震慑)。
1.线索发现机制:建立“线上+线下”线索收集渠道。线上依托12345热线、部门举报电话、网络舆情监测;线下依托网格员巡查、红白理事会报送、殡仪馆反馈。各有关单位、属地乡镇要及时处置,重要情况须在1小时内通报专班办公室。(责任单位:专班各成员单位)
2.联合执法机制:一是明确联合执法响应时限。各场景应做到提前预判处置。需要联合执法的,应加强响应。二是重点会商。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复杂案件,由专班办公室指定牵头部门,其他部门配合,2个工作日内形成处置方案。(责任单位:专班办公室牵头,各执法部门参与)
3.台账监管机制:以各部门报送信息为基础建立整治台账,登记每起违规行为的发现、交办、处置、复查、销号全过程记录。对每起违规行为进行复盘,对部门推诿扯皮、处置不力的,由专班办公室提请县政府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追责问责。(责任单位:专班办公室)
4.巩固提升机制:属地乡镇定期开展“回头看”,将整治纳入日常巡查内容,城管网格员、交通执法人员、公安巡逻民警在日常工作中持续关注电子礼炮违规使用情况。专班办公室每月汇总整治情况,通报各成员单位及乡镇,保持好常态化整治成效。(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
五、工作阶段与重点任务
(一)摸排劝导阶段(2026年X月底前)。①分别建立台账(2026年X月X日前完成):县市监局、县交管大队,指导各乡镇对辖区内社会殡葬中介、婚庆公司、个体运营者进行全面摸排,登记车辆、设备数量、气罐来源、车辆改装等情况,交县民政局汇总。②上门告知(2026年X月X日前完成):向经营者发放禁止使用电子礼炮告知书,宣讲政策法规,劝导经营者提前处置电子礼炮设备,在源头上消除隐患。③红白理事会动员(2026年X月X日前完成):依托村(社区)红白理事会,将禁止使用电子礼炮要求纳入日常宣传,入户告知。
(二)联合执法阶段(2026年X月—X月底)。从2026年X月X日起,县域内全面禁止使用电子礼炮,并开展联合执法。①路面执法:县交管大队负责重点路段检查,依法查处违法上路的电子礼炮车。②源头治理:县交运局、县市监局负责查处非法改装、无证经营、销售不合格产品等行为,依法处置存量非法装置。③场所管控:加强殡仪馆、公墓入口管理,禁止电子礼炮车进入。④噪声执法: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对公共场所使用行为进行现场查处、检测取证。
(三)长效管理阶段(2026年X月起)。依法打击常态化,进一步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对顶风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引导。要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普法宣传。通过典型案例揭示电子礼炮车的安全隐患与社会危害,压实治丧、婚庆、演艺、酒店等行业主体责任。倡导文明、环保的庆典及治丧新风尚。
(二)强化动态管理。各乡镇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面掌握本辖区动态,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强化联合监管。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分工不分家”的齐抓共管格局。定期会商研判,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确保精准打击、有效管控。
(四)强化执法力度。坚决依法及时制止和查处违规行为,对顶风违法违规的经营者,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