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府字〔2025〕1号
关于制定邹桥乡集体林地延包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驻乡各单位:
为解决承包主体持续经营信心不足的问题,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我乡集体林地延包试点工作方案。现将《德安县邹桥乡集体林地延包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邹桥乡人民政府
2025年1月 17日
德安县邹桥乡集体林地延包试点工作方案
自2005年全县开展了“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以来,我乡林业得到飞速发展,林农收入得到明显增长,初步实现了资源变资产。但是,我乡部分林地承包期剩余年限不足一个经营周期,承包主体持续经营信心不足,制约了林业的持续发展。为解决承包主体持续经营信心不足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江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方案》《德安县集体林地延包试点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现结合我乡实际,就集体林地延包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和承包关系长久稳定,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权利,提高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林地“三权分置”。坚持家庭经营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的基础性地位,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依法依规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我乡林业高质量发展。
2.保持政策的连续性。根据相关法律及政策文件精神,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承包期届满时应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林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林地继续保持稳定,充分保障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担保权利。林地承包人在承包期内自愿退出或死亡无合法继承人的,承包林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3.保障稳定经营。承包期延长后,已依法签订的林权流转合同在原合同约定期限内依然有效。鼓励农户和经营者以公允价格延长流转期限、续签流转合同,保障林业经营的延续性;对不再续签流转合同的,要保障当前经营者的林木财产权益。
三、试点范围
为加强林权统一管理,根据国家“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精神,对2037年以前已经到期即将到期的集体承包林地,为方便全乡林权统一管理,以林地承包到期为起点延长至2067年12月31日止,我乡确定邹桥村为此次工作试点村。
四、规范工作程序
1.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延包工作小组。
2.按照村民自治、公平公正、依法依规的原则,延包工作小组拟订并公布延包方案。
3.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延包方案进行讨论,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决议通过延包方案。
4.组织实施延包方案。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代表人签订延包合同,原农户代表人死亡或变更的,应与新的农户代表人签订合同;做好签订延包合同信息台账及承包合同管理工作,并将延包合同向乡政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县林业局备案。
5.承包合同档案管理。涉及延包工作留存档案应分类归档由专人管理。
五、其他规定
1.集体林地延包按照2005-2007年参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期间确定的农户和户数执行。
2.由于死亡、赠与等承包权人变更的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3.对存在山林权属争议的林地不纳入延包试点工作范围。
六、工作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2025年1月-2月):收集相关材料,征求意见,制订工作方案与进行政策宣传。
2.试点阶段(2025年2月-3月):走村入户召开试点村组会议,调查农户意向。
3.集中实施阶段(2025年3月-4月):试点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签订延包合同,造册登记,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延包合同进行登记。
4.工作总结阶段(2025年4月-5月):对集体林地延包试点工作进行总结,文件归档等。
七、工作保障
为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确保集体林地延包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以徐琪任组长、段凯文为副组长,相关乡属单位负责人及村委会书记为成员的集体林地延包试点工作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乡试点工作方案,协调解决试点村在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林长办,杜联旭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草拟全乡试点工作方案,指导协调推进试点工作,调度和考核试点工作等日常工作。
附件:德安县邹桥乡集体林地延包试点工作小组
德安县邹桥乡集体林地延包试点
工作小组
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决定成立德安县邹桥乡集体林权承包经营期限延长试点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徐 琪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段凯文 人大副主席
成 员:谢 琦 党政办主任
王成富 综合执法队负责人
熊 静 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
张小兵 林业干部
杜联旭 林业干部
王忠茂 邹桥村支部书记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林长办,杜联旭为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中的日常工作。
邹桥乡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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