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人民政府
  • 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1-2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9954

关于印发《2022-2023年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邹府发〔2023〕1号

发布日期: 2023-01-20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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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关于印发《2022-2023年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村:

2022年,受异常天气影响我乡遭受年初遭受雨雪天气、下半年又有连续旱情,致使群众农作物受灾减产严重,冬春期间基本生活面临困难。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积极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根据《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2〕245号)、《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提请下达2022-2023年度中央冬春救助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的函》(赣应急函〔2022〕62号)、《德安县财政局德安县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冬春救灾补助资金的通知》(德财〔2022〕9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经研究决定,下拨2022年中央冬春救助资金11.529万元。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确定救助对象

本次安排的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受灾困难人员冬春期间(2022年12月--2023年5月)基本生活救助。各村从即日起,要根据救助摸底情况及资金分配数量,结合实际尽快研究部署、组织实施冬春救助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再次入户摸底排查,根据受灾群众的损失、经济基础、自救能力和需救助时限,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分类救助”的要求和补助标准,以家庭为合理确定救助对象和金额,使受灾群众得到救助。

二、严格申报审批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救助对象确定遵循“自愿申请--小组初评--民主评议--村委会审查乡政府审核上报--县应急管理局审核审批—财政局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的程序进行。

资金申报审批过程中要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原则,不得虚报冒领,不得搞平均分配、不得私自截留挪用、不得实行有偿使用,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确保资金发放过程中透明、手续完备、发挥应有的救助效益。

三、规范资金发放管理

各村要根据资金分配数额,按照《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规程》和《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透明操作,科学合理确定救助对象,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限做好冬春救助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不得预留二次分配,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平均分配。县应急管理局、财政局通过“一卡通”将救助资金发放到户,各村要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要求,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及时领到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和自然灾害救助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冬春群众生活救助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时间紧,各村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明确时间节点,按照程序规范操作,及时上报。

(二)建立台账,核准对象。要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操作,上报《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花名册》和《受灾困难群众自然灾害救助花名册》过程中要做到“四有”,即要有申请、有评议记录、有救助花名、有公示信息,“两审核”即:村委会和党政联席会研究审核,要核准救助对象,确保需救助对象都能纳入到救助范围。

(三)加强督查,确保时效。

1、乡政府会安排专人,对资金申报、审批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2、村干部不得纳入救助范围,如确需救助的要实行严格的审核备案制度。

3、在资金发放过程中,要做到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好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坚决防止因救灾资金发放引起的信访,要妥善处理群众的投诉举报。

5、加大宣传力度,使受灾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附件:1、2022-2023年邹桥乡冬春救助资金分配表

  2、2022-2023年邹桥乡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花名册

  邹桥乡冬春生活救助申请(模板)

邹桥乡人民政府

20231月4


附件1:

2022—2023年邹桥乡冬春救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行政村

冬春救助款

(万元)

1

邹桥村

3.194

2

石门村

2.969

3

杨坊村

0.978

4

源口村

2.203

5

付山村

1.731

6

张坑村

0.454

合计


11.529

     

附件3:

2022-2023年      村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花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姓名

家庭

住址

性别

家庭

人口

一卡通账号

救助金额

(元)

备注

























































































































附件5:

        冬春生活救助申请

     村委会:

我叫          ,是本村    组村民,属于         家庭,全家     人,因         月遭受            灾害,造成                    ,同时因家庭                  

             ,冬春期间基本生活面临困难。

按照相关国家政策,特申请冬春救助资金,望研究批准为盼!

申请人:(签字及手模)

:

填表说明

1、家庭类型可填写: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或其他。

2、灾害类型可填写:低温冷冻、干旱、洪涝、大风洪涝或其他。

3、受灾类型可填写:房屋倒塌(受损)、农作物减产(绝收)、家庭成员受伤及其他情况。

4、家庭其他困难可填写:重大变故、缺少劳力、重病、残疾及其他情况。

邹桥乡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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