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人民政府
  • 信息类别: 标准目录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7-2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10160

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日期: 2024-07-23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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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过程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
乡级
1 公共法律服务 政策文件 1、上级政府制定的公共法律服务相关政策文件
2、我乡法治文化阵地信息
3、其他应当公开的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相关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乡级人民政府 ■ 公示栏
■ 政府网站


基础建设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具体地址;我乡各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乡级人民政府 ■ 公示栏
■ 政府网站


法治宣传活动 1.法律法规资讯;
2.普法动态资讯;
3.普法讲师团信息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乡级人民政府 ■ 公示栏
■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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