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房屋的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以及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补助资金不低于2.2万元;农村低保户、低保边缘家庭每户补助不低于2万元;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具有残疾人身份的贫困残疾人庭,每户可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按不低于2000元标准增加安排补助资金。维修加固房屋的(含抗震改造),每户补助不低于5000元。
- 信息类别: 乡村振兴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6-2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5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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