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人民政府
  • 信息类别: 就业创业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4-0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3644

民营企业负责人申报职称有没有优惠政策?丨优化营商环境 职称评审政策问答(三)

发布日期: 2025-04-07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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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问:
我是一家民营企业的负责人,长期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如果想申报职称,请问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

  为加强企业家人才队伍建设,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促进企业成长升级,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我省在业绩突出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中开展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定工作,打破学历、台阶、专业测试、论文、奖项、课题等限制,重点评价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业务能力、经营业绩、职业道德、社会责任以及在改革开放创新发展中的贡献。

  主要条件为在符合要求的企业或集团中连续担任董事长、总经理3年以上,或连续担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5年以上。所在企业或集团为在我省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原则上近三年均为盈利,有一定的知名度,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10亿(含10亿)以上;

  2.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在3亿以上,且每年利税比上年增长20%以上。

  以上须提供税务发票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所附财务报表作为依据。近三年申报人及所在企业无重大安全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重大经济违约、纳税失信等不良记录。

  详细条件可参考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直接申报评审高级经济师职称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4〕127号)

扫码查阅上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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