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乡村振兴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10-1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8594

关于参加乡村振兴带头人培训“头雁”项目培训班的函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10-10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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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乡村振兴带头人培训“头雁”项目培训班的函

各乡(镇)农办: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的工作安排,2023年,我省继续实施乡村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计划分配我县培育人数10人,需预报培育人员15人,其中水稻产业3人,油料产业3人,果蔬产业3人,茶叶产业2人,中药产业1人,水产产业1人,畜牧产业2(今年没参加培训的人员,列入明年参加),根据各乡镇产业情况,经研究决定,各乡镇按下表任务要求,认真填报参加2023年“头雁”项目培育人选名单,于2023年6月2日前将附件2(2023年“头雁”项目培育遴选人员报名表)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质监能源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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