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涉农补贴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12-1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18734

【涉农补贴】申请指南:畜禽强制扑杀申请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12-13 11:20
打印
    关联导读: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一、补贴对象: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养殖场(户)。

二、补助范围:预防、控制和扑灭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动物疫病过程中被强制扑杀的动物。

三、补贴标准:平均测算标准为禽15元/羽、猪800元/头、奶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马12000元/匹,其他畜禽补助测算标准参照执行。

四、申请程序:养殖场户向当地乡(镇、场、街道)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当地乡(镇、场、街道)人民政府初审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补助资金。

五、申请材料:

1、强制扑杀补助书面申请(报告)、扑杀详情登记表;

2、养殖场(户)生产、防疫记录;

3、养殖场(户)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六、咨询电话:0792-4332930。

七、办理地点:桂林大道127号德安县农业农村局

八、收费标准:不收费

九、办理时间:全年

十、申请条件: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养殖场(户)

十一、受理单位:德安县农业农村局。

十二、办理时限: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十三、监督电话:0792-4332930,德安县农业农村局。

十四、监督地址:德安县桂林大道127号1202办公室。

十五、联系方式:0792-4332930。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