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就业创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7-0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196530

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7-06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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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德 安 县 财 政 局

德安县农业农村局

德安县乡村振兴局


德人社字〔202240



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方案


各乡(镇)、彭山公益林场、向阳山生态林场,各相关单位:

为了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178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国扶系统就业监测信息为依据,摸清未就业的脱贫人口底数、摸清劳动能力情况、摸清就业意愿、摸清培训意愿,按照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的要求,强化举措、落实政策,抓好调度,帮助有劳动能力和有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实现充分就业,确保我县2022年脱贫人口(含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人员)就业务工规模稳定在4700人以上,保持脱贫人口务工规模稳定,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失业返贫的底线。

二、工作举措

(一)摸清就业底数

各乡(镇、场)要积极组织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等力量,摸清本辖区内脱贫人口总数、脱贫劳动力总数、脱贫劳动力中已就业人数及其就业状况、脱贫劳动力中未就业人数及其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做到脱贫人口底数清、就业状况明、就业意愿实、培训需求准。

(二)拓展就近就业渠道

1.推送园区企业就业。各乡(镇、场)要继续引导脱贫人口在工业园区企业就业,根据人社局依托德安县就业微信公众号、德安生活微信公众号、德安县电视台等载体搭建的园区就业供需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送工对接服务,努力将脱贫人口稳在企业,稳在岗位。

2.抓好产业带动就业。各乡(镇、场)要积极发展产业,推进一乡一园建设,带动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的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吸纳和带动脱贫人口稳定就业。

3.利用帮扶车间吸纳就业。将农村脱贫人口作为认定帮扶车间的吸纳对象,保持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总体稳定。人社局协同乡村振兴局加强帮扶车间的监测和管理,及时落实吸纳农村脱贫人口补贴政策。

4.安置公益性岗位兜底就业。依托乡村建设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统筹用好各类乡村公益性岗位,保持公益性岗位规模的稳定,托底安置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弱劳力、半劳力和无法外出、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坚持“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和“谁开发、谁管理、谁出钱、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

5.鼓励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各乡(镇、场)要充分发挥支持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的主场作用,鼓励和支持返乡脱贫人口就业创业;支持就业吸纳能力较强的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引导脱贫人口在创办网店、直播带货、视频农业、农事体验、休闲旅游、物流配送等方面创业就业。鼓励乡村能人创办以吸纳脱贫人口为主的农民劳务专业合作社,促进就业增收。

(三)开展就业专项行动

人社局要围绕“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月”、“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就业帮扶行动周”“金秋招聘月”等专项行动,通过线上线下常态化提供就业岗位,发布用工信息,组织宣传招聘,送岗进村入户等服务,帮助脱贫人口实现就业、务工、转岗。各乡(镇、场)要结合实际,及时组织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用工对接服务。

(四)及时摸排上报就业技能培训

为了着力提高脱贫劳动力就业能力,各乡(镇、场)要针对脱贫劳动力的实际情况,精准摸排他们的培训需求,并及时上报给县人社局。县人社部门要充分利用当地的培训资源,对脱贫劳动力进行精准培训,帮助他们提升劳动技能,同时落实培训补贴。

(五)持续开展动态监测

1.加强数据动态监测调度。各职能部门要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数据共享。各乡(镇、场)要建立网格化摸排机制,明确责任人,建立监测台账,定期监测调度;根据工作需要,加密监测调度频次;发挥村级信息员数据维护作用,据实录入监测信息;准确反映就业务工情况,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做到就业底数准,就业信息准,帮扶措施准。根据监测信息,及时按要求在国家系统和省平台更新维护。

2.根据就业监测情况做好就业帮扶。各乡(镇、场)要加强重点监测对象动态监测,协同人社部门对有就业意愿未就业的监测对象,做好就业帮扶、建立台账,对有就业意愿未就业的监测对象开展“131”服务:“提供至少1次职业指导、3个岗位信息、推荐至少1个培训项目”,推动尽快实现就业。针对当前疫情,各乡(镇、场)要及时摸排我县在外地重点疫情地区的脱贫人口就业务工情况,掌握其返乡回流信息,做好帮扶预案,严防疫情冲击导致失业返贫。

(六)落实就业帮扶政策

各乡(镇、场)按时申报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费补贴、就业帮扶车间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协助乡村振兴及人社部门落实就业帮扶政策。要设立服务窗口,公布联系电话,优化经办流程。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场)和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把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细化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和村(社区)就业信息员等各类就业帮扶力量作用,切实做实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

2.各乡(镇、场)请于531日把附件1上报给就业中心张心富处,联系电话:4339296,并结合附件2情况积极开展帮扶工作。


附件:1.2022年脱贫人口需就业帮扶工作台账

2.2022年各乡(镇、场)脱贫劳动力就业务工任务

分解表



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德安县财政局                 德安县农业农村局


  德安县乡村振兴局

20225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2年脱贫人口需就业帮扶工作台账

序号

户主姓名

户主身份证

成员姓名

成员身份证

性别

户籍所在地(xxxx县(市、区)xx乡(镇)xx村)

是否就业

未就业原因

就业意愿

未就业人员开展帮扶措施情况

已就业单位名称

开始就业时间(例如202204

就业人员联系电话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情况

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情况

安置公益性岗位情况

职业培训补贴情况

备注

























































































































































附件2

2022年各乡(镇、场)脱贫劳动力就业务工

任务分解表

序号

地区

脱贫劳动力人数

已就业人数

目标任务数

需完成任务数

1

德安县

5891

4563

4799

236

2

向阳山生态林场

26

23

23

0

3

蒲亭镇

57

47

49

2

4

塘山乡

329

272

275

3

5

彭山公益林场

76

58

61

3

6

车桥镇

673

583

587

4

7

聂桥镇

487

405

409

4

8

宝塔乡

449

364

368

4

9

林泉乡

360

281

287

6

10

丰林镇

467

361

373

12

11

邹桥乡

829

648

661

13

12

河东乡

161

102

128

26

13

磨溪乡

403

293

322

29

14

吴山镇

668

503

533

30

15

高塘乡

398

280

318

38

16

爱民乡

508

343

405

62


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525日印发

责任单位:德安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校对人:熊晓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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