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书屋管理制度
1、农家书屋是为满足农民阅读需要,建在行政村的公益性文化服务设施。
2、农家书屋的服务对象为全体村民,图书、报刊、音像制品供全体村民免费借阅。
3、农家书屋的出版物、书架、桌椅、放映设备等均为公共财产,敬请爱护。
4、农家书屋须在屋外悬挂标牌,在屋内醒目位置张挂各项规章制度。
5、农家书屋周一到周五每天上午9:00—下午5:00开放,周六、周日全天开放。
6、农家书屋由村里安排专人管理,管理员应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并接受村民监督。
7、村民借阅需遵守农家书屋借阅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