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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德安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规定,签定本责任书。
一、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必须熟悉本地质灾害点的基本情况,采取有效的监测方法,做好相关监测记录,熟悉掌握并向受威胁群众宣传报警信号、群众撤离路线、避险地点和防灾避险知识。
二、对所负责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定点监测,定时巡查并做好记录,平时定期开展地质灾害点的监测与巡查,在汛期加大监测与巡查频率,保证及时掌握地质灾害点的变化情况。
三、定时向村委会、乡政府报告监测、巡查和记录情况。
四、凡有群众反映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赴现场查看。
五、发现险情或临灾征兆,要立即上报,并立即发布预警信号,按应急预案组织群众转移避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