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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吴山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总体行动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吴山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吴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0日
吴山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根据省、市、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制定全镇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狠抓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五十条、市六十条及德安县四十七条具体措施落实,全面压紧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党委、政府属地责任,突出整治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燃气、消防、工贸、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诱发重特大事故的非法违规行为、设施设备故障等重大风险隐患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根绝重特大事故,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要求
1.强化风险防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两个至上”,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2.明确各方责任。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署,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业务口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应急口负责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派出所及聂桥交警中队负责道路交通安全,住建口负责指导燃气、自建房等领域安全整治工作,消防所负责消防安全,市监口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农口负责农业机械、农家乐等,文旅口负责文化旅游安全,教体口及综治口负责校园安全、防溺水安全等,其他负有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的有关业务口分别抓好分管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2.突出安全防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通过制度化源头预防、常态化风险排查、专业化安全防控、信息化监测预警、系统化专项整治、精准化监管执法等措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3.务求整治实效。坚持“严准狠实”工作作风、“想全想细想万一、抓细抓实抓到位”工作方法,辨识风险要全,排查隐患要细,防范措施要实,落实责任要严。注重小切口、抓关键,不搞“大而全”整治行动,务求提高各项任务措施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精准有效开展重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等治本之策,坚决避免大而化之、流于形式。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显著增强;各有关业务口对照“三管三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的精准执法水平显著提升;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水平显著提升;全镇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得到系统治理,有效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内容
(一)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着力构建高质量的
双重预防机制。重点开展八个方面工作,做到八个“必须”。
1.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制,总经办与安全生产部联合,每月必须检视一次。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高危行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
员超过一百人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推进专项整治,建成“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明职知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的责任机制。
2.持续推进风险辨识“十必辨”,班组每月必须核验一次。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全体员工重新学习《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风险辨识攻坚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22),全面掌握、灵活运用风险识别“十必辨”内容,确保一线从业人员知晓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根据安全风险等级修订“一图、一牌、三清单”;在作业或者工作交接班前,必须对人员、机器、物品、环境、安全措施、工作指令等进行确认,对各类风险实行有效管控后方可上岗作业。
3.持续推进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安全生产部每月必须核验一次。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全体员工重新学习本行业的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对照“企业十查”(危化企业“十六查十六到位”)要求,全面深入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对发现的所有问题隐患建立台账,实行闭环管理,及时录入江西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对一般隐患立查立改,对重大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立即
停用相关设备设施,制定整改计划,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决不“带病运行”。定期组织召开事故警示教育会,深刻吸取国内外发生的本行业的同类事故教训,迅速排查同类事故隐患,确保本单位不发生同类事故。专项整治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全面检查(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至少1次),必要时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技术指导,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排查整改。
4.实现重点危险作业违规“动态清零”,安全生产部每月必须核验一次。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全体员工再次学习《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县危险作业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周密辨识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污水处理作业风险,针对不同风险种类和特点,识别其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运用“八问”假设工作法,分析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结果,做好严格审批,在特殊重点时期要进行提级审批,必要时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审批,进行重点管理。在开展危险作业时,无论是否为外委作业,均需要安排专人进行现场严密监护,杜绝违规作业,配备好应急救援器材,杜绝盲目施救,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5.全面排查整治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部每月必须核验一次。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照《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外包工程及租赁厂房安全管理的通知》(九安办发〔2023〕12号)组织学习,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外包外租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是否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否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权利、义务和职责;是否对安全风险较大的外包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是否安排专人对作业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作业前是否以书面形式对承包单位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是否建立健全外包队伍员工安全教育档案;是否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6.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十个一次”工作,总经办与安全生产部联合,每季必须核验一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职责,持续做好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即:每个月至少带队全面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讲评会;每季度至少主持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至少给员工上一次安全生产辅导课;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表彰动员会、向职代会作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述职、组织签订一次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员工承诺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竞赛、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
7.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演练情况必须全员公告。生产经营单
位要按照应急管理部2号令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
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其中: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本行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特别要让全体员工熟知安全逃生出口和应急处置措施,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处置流程,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8.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设情况必须全员公告。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本行业实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要求,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计划,落实人力、财力、物力等组织保障措施,组织开展岗位达标、班组达标、企业达标建设,已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有效运行,防止出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与运行分离“两张皮”现象,着力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切实提升整体安全水平。
(二)强化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落实,着力构建高质量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水平
1.强化底线思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严把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建设等安全关,不降低安全门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风险,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2.高位统筹推进。迅速研究制定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专项整治期间,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各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定期组织开展分管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分析研判、重大隐患督导检查等工作,定期开展现场督导,督促整改重大事故隐患。
3.营造浓厚氛围。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各企业一是要组织开展或参与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二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标语、两微一端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用电、用气、消防、交通、特种设备等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三是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
4.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通过留言板、12345政务热线、12350举报电话、政府网站等渠道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对核查属实的第一时间按照有关办法兑现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5.强化基础保障。加大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的资金保障力度,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及第三方机构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健全优化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执法力量,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全面实施和优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现安全生产网格“三无”目标,即:“属地监管无盲点、企业安全管理无盲区及安全风险管控无盲岗”。
三、行动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各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中下旬)。梳理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按专题动员部署会议开展相关工作。
(二)企业自查自改(2023年6月至7月)。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
(三)精准执法帮扶(2023年8月至11月)。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帮扶。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治责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专项整治的重要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精心、精细、精致”的工作作风,高位部署、统筹推进,切实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明确镇党委、政府牵头抓总,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统筹调度。镇党委、政府办要建立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每月调度掌握各有关单位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作用,建立横向常态化联络机制,督促有关单位开展好专项行动,对存在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单位,一律不得评为“优秀”。
(四)强化舆论引导。积极开展专项行动“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活动,通过电视、网站、微信、抖音、标语、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引导;要密切关注有关专项整治的网络舆情,对炒作和歪曲的评论及时组织跟评引导,及时处置不实不良信息。要依据事实做好信息发布,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人人参与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
联系电话:0792-4550015。
附件:吴山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进展情况调度表
吴山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进展
情况调度表
填报单位: 时间:2023年 月 日
| 总体 情况 | 1 | 企业自查发现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 2 | 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
| 3 | 部门检查发现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 4 | 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
| 5 | 政府挂牌督办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 6 | 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
| 对企业 自查自改进行抽查检查情况 | 1 | 抽查检查的企业总数(家) | 2 |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家) | ||
| 3 | 企业主要负责人 未带队检查 (家) | 4 | 企业未制定分管负责人职责清单 (家) | |||
| 5 | 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家) | 6 | 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 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家) | |||
| 7 |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家) | 8 |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家) | |||
| 党委 政府 组织 领导 情况 | 1 | 乡(镇)党委、政府分别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次) | 2 | 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专题研究(次) | ||
| 3 | 乡(镇)负责同志 分别现场督导检查(次) | 4 | 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负责同志分别到企业宣讲(次) | |||
| 5 | 举报奖励(万元),其中匿名举报查实奖励(万元) | 6 | 是否在主流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 | |||
| 7 | 乡(镇)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数量(人) | 8 | 组织开展考核巡查 督导检查(次) | 
注:调度表于每月20日前报送镇应急口,遇节假日顺延;统计专项整治开展以来的累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