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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到办文程序
深化解读公开,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要求。要求主动公开文件政策解读率达到90%以上,其中经过合法性审查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率达到100%,并自文件印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同步公开文件和政策解读。深化流程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备案、审核、办理、答复、存档等工作流程,制定《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提示函》,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各级行政单位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予县政府办公室报批。确定为依据申请公开、不公开的公文,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
二、落实到办会程序
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措施、重点项目、规划计划、改革方案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采取座谈会、网上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提升群众参与度。常态化做好公众代表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征集等工作。乡镇通过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开展政务协商,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并及时发布意见采纳情况。
三、全面推进决策公开
规范公众参与公开,执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和坚持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县、乡政府在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工作中,要将公众参与作为决策及执行的必经程序。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全生命周期信息公开,编制事项清单,网站设置专栏及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信息。决策做出后,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加强惠民利企政策宣讲辅导,强化政策解读员队伍建设,完善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信息载体,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政策解读质效。
四、全面推进执行公开
深化路径公开,及时公开县、乡两级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民生实事、重大专项安排等推进完成情况,根据工作进展重点公布取得成效及后续举措,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到位。县、乡两级政府及县直各部门要按要求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也要向社会公开,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
五、全面推进管理公开
规范重要信息公开,持续推进制造业“5210”行动、乡村振兴、惠民政策和财政直达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提示及防范应对等信息。加大各级财务收支、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民生资金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六、全面推进服务公开
规范政务专区公开,围绕“五公开”深化公开内容,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回应群众关切,增强公开实效,不断完善专区功能,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乡镇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打造乡村政务公开专区、政务公开主题广场,配备专人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阅、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规范事项目录公开,优化完善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实现标准目录与业务系统、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直接融合应用,对照目录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开内容。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拓展个人全生命周期和企业全发展周期的服务场景应用,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汇编发布“企业办事一本通”和“群众办事一本通”,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提高平台化管理,推动政务新媒体优化升级、政府网站改版升级,建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线上专区,打造县、乡、村三级全覆盖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体系。提升数字化应用,依托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安心云”平台,开展掌上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七、全面推进结果公开
各级行政机关要广泛利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加大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推进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公开,重点公开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方面事项。加强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结果公开。各乡镇、各部门应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政府信息网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