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德安县标准指引(按领域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9-1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13923

乡村振兴领域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9-10 07:37
打印
    关联导读: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1 政策文件 行政法规、规章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扶贫领域的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县农业农村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扶贫领域的规章 ■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2 规范性文件 各级政府及部门涉及扶贫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农业农村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3 其他政策文件 涉及扶贫领域其他政策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农业农村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4 扶贫对象 贫困人口识别 识别标准(国定标准、省定标准) 《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贫困人口所在行政村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识别程序(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逐级审核)
识别结果(贫困户名单、数量)
5 贫困人口退出 退出计划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贫困退出人口所在行政村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退出标准(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定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退出程序(民主评议、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贫困户认可、公示公告、退出销号)
退出结果(脱贫名单)
6 扶贫资金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 资金名称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资金分配结果下达15个工作日内 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政府网站

分配结果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7 扶贫资金 年度计划 计划安排情况(资金计划批复文件)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政府网站

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建设完成、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和减贫机制实现情况等)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8 精准扶贫贷款 扶贫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用途、额度、期限、利率等情况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每年底前集中公布1次当年情况 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享受扶贫贴息贷款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名称、贷款额度、期限、贴息规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情况
9 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和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支援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实施单位、带贫减贫机制、绩效目标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各行业扶贫财政资金主管部门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10 扶贫项目 项目库建设 申报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完善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政府网站

申报流程(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 ■政务服务中心
申报结果(项目库规模、项目名单)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11 年度计划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责任人、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等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12 扶贫项目 项目实施 扶贫项目实施前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政府网站       

扶贫项目实施后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13 监督管理 监督举报 监督电话(12317)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农业农村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