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 残疾人证办理方式
答: 1、现场申请办理。申请人或者监护人直接到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或者当地政务服务中心残疾仁事务服务窗口,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残疾人证办理申请。 2、网上申请办理。申请人或监护人登录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或赣服通服务平台”跨省通办“专区,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选择经常居住地和户籍地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残疾人证办理。
问: 办理残疾人证所需材料
答: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 2、申请人本人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 3、如实填写残疾人证申请表、残疾评定表。 4、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5、“跨省通办”需提供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问: 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办理流程
答: 1、申请。申请人或监护人通过现场或网上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选择申请残疾类别。申请智力、精神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2、受理。经常居住地县残联工作人员审核申请信息及相关材料。核实无误,为申请人指定残疾评定机构,同时现场告知或通过系统反馈告知申请人到指定残疾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 3、残疾评定。申请人到经常居住地指定的机构进行残疾评定。申请人对经常居住地残疾评定机构所作出的评定结论有异议的,按照经常居住地残疾人证管理的相关规定申请复评。评定费用原则上由申请人个人承担。经常居住地、户籍地对减免评定费用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4、经常居住地公示。残疾评定结论认申请人符合残疾标准的,由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组织进行公示。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5、户籍地审批、制证。户籍地县级残联工作人员登录系统,确认申请人残疾人证办理属于其权限范围后,审核申请人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表、监护人证明、残疾评定结论、公示结果等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打印制作残疾人证。 6、残疾人证发放。户籍地县级残联打印制作残疾人证后,通过快递方式,将残疾人证寄到申请人指定地点,邮寄费用申请人承担。
问: 残疾人证注销后是否能重新申请
答: 残疾人证注销未满一年的,原则上不得重新申请。
问: 残疾人证到期换证
答: 残疾人证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满9年后残疾人可申请换领新的残疾人证。到期换发的新残疾人证,其有效期起始日期以户籍地残联核发日期为准。
问: 残疾人证申领是否有户籍地限制
答: 残疾人证办理不受户籍地限制。自2021年6月28日起,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等6项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申请人可在经常居住地向当地县级残联提出办理申请。申请人除提交当地残联要求的证明材料和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当地的有效居住证。
问: 残疾人证破损能否重新换个新的
答: 残损换新。残疾人证残损影响使用,可到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申请办理残损换新。残损换新申请人可通过现场或网上提出申请。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工作人员受理。户籍地县级残联审核通过后,打印制作新的残疾人证。残损换发的新残疾人证,其有效期起始日期与原残疾人证一致。
问: 残疾人证如何办理迁移
答: 持证残疾人户口迁移的,须同时办理残疾人证迁移手续。申请人可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或新的户口簿,通过现场或网上提出申请,上传相关迁移证明材料。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工作人员受理。迁入地县级残联审核通过后,打印制作新的残疾人证。迁入地县级残联依据户籍迁移证明或残疾人新的户口簿,通过系统向残疾人原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发出残疾人证迁移通知,残疾人原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将该残疾人的办证申请表、评定表、监护人证明、公示材料等档案材料电子文档上传发送至迁入地县级残疾负责保管。户口迁移超过半年不办理残疾人证迁移的,原发证残联经核实后可在系统中标注为冻结状态。户口迁移超过一年的仍不办理残疾人证迁移的,原发证残联经核实后可注销该残疾人证。
问: 申请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答:一、救助对象范围。
具有德安县户籍的0-7岁的有康复需求和诊断明确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重点保障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具体认定办法另文规定)。
二、申请流程
(一)自愿申请。
残疾儿童监护人向本县残联提出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
(二)审核确定。
县残联负责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进行审核。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以及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的救助申请,由县残联与县民政、扶贫部门进行相关信息比对后作出决定;其他经济困难家庭残疾儿童的救助申请经县民政部门认定后,由县残联审核确定。
(三)实施救助。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残疾儿童选择在本省、市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经县残联审核同意,残疾儿童也可选择在外省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
(四)费用结算。
1.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县残联审核、县财政部门同意后由县残联与定点康复机构进行结算。康复训练救助资金结算周期由县残联同县财政部门确定。经县残联审核同意在非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由县残联同县财政部门明确结算办法。
2.已纳入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范围以及列入政府相关部门医疗救助工程的康复服务项目,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或政府相关部门项目资金先行结算,自负部分由县残联通过财政在救助标准范围内给予救助补贴;自负部分低于救助补助标准的,按自负实际发生金额予以救助。"
问: 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
答:一、补贴对象户籍在本辖区内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持有残疾人证,已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
(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
(四)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五)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人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但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六)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七)补贴对象范围和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残疾人生活保障和长期照护需求统筹确定,并根据上级部门要求适时调整。
二、申请流程
(一)自愿申请。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需填写《江西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居民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残疾人证(复印件),各一式两份,向户口所在地民政所提出申请。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残疾人还须提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二)初审。乡(镇、场)民政所在接到申请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并报县残联进行审核。
(三)审核。县残联接到申请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转送县民政部门审批。
(四)审批。县民政局接到申请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并由各乡(镇、场)将补贴对象姓名、补贴类型、补贴金额等基本信息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公示7个工作日。 "
问: 参加残疾人就业培训
答:1.培训对象
(1)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具有德安县户籍的残疾人(就业年龄段: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
2.扶持方向和资金
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开展残疾人就业培训及就业服务、援助工作。
扶持方向包括:
(1)德安县残联、德安县就业局自办的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开支;
(2)奖励用人单位(业主)开展的残疾人岗位培训;
(3)奖励成功实现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残疾人典型;
3.就业培训机构确定
残疾人培训原则上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委托公办资质培训机构承办,确因公办机构不能承办要采取招投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有资质培训机构。
4.申报材料
(1)省政府民生实事工程残疾人培训项目报名登记表
(2)残疾人近期1寸证件照三张
(3)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问: 购买公益性岗位、农家书屋管理员岗位
答:1.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与范围
(1)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具备独立生活自理能力能适应岗位工作需求条件的本县残疾失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者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省政府民生工程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项目登记表》。
(2)公益性岗位范围:一是公共管理类,包括交通协管、城市协管、保洁、绿化、停车场看管、水利护堤、植树造林(护林);二是社区服务类,社区保洁、绿化、保安、公共设施看护等;三是公众服务类,包括非机动车停车场看管、街道社区农贸市场管理、公厕看管、托老托幼服务、家政服务等;四是残疾人专职委员参照公益性岗位管理。
2.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的选用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本村范围内热心公益事业、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村民信赖、能胜任图书管理员工作的残疾人。具体实施办法:由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出申请,填写《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申请表》,并参照《关于选聘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的补充通知》(赣残联字〔2010〕166号)和《江西省农家书屋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服务效能实施办法》(赣宣字〔2019〕36号)执行。"
问: 申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答:(1) 改造对象:具有德安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优先为有改造需求的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改造对象应当拥有非租借的固定住房,并且其住房具备改造条件。
(2)改造内容:根据残疾类别不同改造内容不同,城镇残疾人家庭,由于容易受房屋结构限制,重点为改造对象改(新)建低位灶台,加装洗浴设备等或为其出入家庭改造无障碍通道和环境;农村残疾人家庭,重点为改造对象改(新)建洗浴、如厕一体的卫生间,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或其他洗浴设施。改(加)装用水设施,以方便残疾人生活用水;对房屋前后通道进行无障碍处理,方便残疾人进出等。
(3)改造施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承接机构准入标准的相关要求,以招投标、竞争性谈判等程序确定施工单位,并签订服务合同,统一施工。"
问: 申请残疾人种植养殖基地或大户扶持
答:1.扶持对象
(1)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具有德安县户籍的残疾人;
(2)经德安县残联组织认定的残疾人种养殖业基地或大户。
2.申报材料
(1)符合扶持残疾人种养殖业条件的残疾人,应到德安县残联填写《德安县助残扶贫基地(大户)审批表》;(2)《基地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基地法人的《身份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4)基地情况简介(项目、规模、市场前景等)的可行性评估材料;(5)种植养殖基地的承包或租订的有效合同,基地与残疾人签订的用人(劳动合同),并出具聘用人员的身份证和《残疾人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及银行工资流水。"
问: 江西省残联贫困残疾高考大学生助学申请
答:
1、申请对象: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具有德安县户籍的残疾人,应届高考录取大学生、研究生。
2、申报材料:(1)填写《江西省贫困残疾大学生助学项目申请登记表》;(2)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本、一寸彩照3张、高考准考证、大学录取通知书、贫困相关证明、学生本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