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 商品房取得预售许可证需要哪些条件? 答: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问: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哪些内容? 答: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问: 商品房交付应该有哪些规定? 答: "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
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三)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
使用说明书》。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
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问: 二手房网签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 "二手房网签(买卖)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房屋产权证和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2、买卖双方均到场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户口簿:
买卖双方未婚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
离异提供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户口簿;
丧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或相关材料。
(均可提供电子证照)。"
问: 在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备案时,特殊工程和其他工程如何区分? 答: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是特殊建设工程:
1、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总建筑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总建筑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总建筑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7、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8、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9、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10、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11、设有本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情形的建设工程;
12、本条第十项、第十一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问: 房屋维修资金的使用程序是哪样的? 答: "房屋维修资金的使用如在房屋物业质量保修期之内,我局会督促开发企业立即处理,所修缮产生的费用由开发企业承担。如过了物业质量保修期,可以要求物业公司配合小区业主完成前期物业维修报批手续,可以在房屋维修资金中支出。如没有物业公司,可以向当地社区反映或直接来我局物业监管股办公室报修,电话4668751。依据住建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可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
申请维修的流程是这样的:主要分六步走。一是申请受理,你可到我局物业管理股申请报修。二是外勘,我局在接到申请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将安排外勘人员现场勘察,并组织指导你所在单元的全体业主对此次使用资金签署意见,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才可使用。三是审核,主要是我局内部流程,对报修的真实性、维修方案、维修造价等进行审核。四是招投标,由我局在德安县物业管理工作群中发布维修信息。全县物业维修企业均可报名参加。五是由中标物业维修企业负责在中标后第二日进行维修施工。六是拨款,施工完成后,我局将组织报修业主共同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我局向施工单位拨付维修款。
为方便业主解决燃眉之急,正常维修项目从业主申请报修到验收完成,平均控制在一周内完成。遇有紧急报修,影响到业主正常生活的,我局启动急修程序,从业主申请报修到验收完成,平均控制在36小时内完成。"
问: 物业服务小区空置房需要缴纳物业费吗? 答: 根据《九江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支付物业费,不得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或者以房屋质量问题等非物业服务人过错为由拒交或少交物业费。
问: 特种设备电梯维保,维修事宜是如何操作的? 答: 电梯属于特种设备,是由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安全运行监控,由九江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九江分院)负责年检,检测。如检测结果显示电梯存在安全隐患,无法达到安全运行标准则由德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整改通知书同时要求不达标电梯立即停止运行。电梯的维保公司是由小区物业公司委托电梯维保公司对电梯进行定期维保。电梯维修要根据电梯实际损坏的情况拟定维修方案并需要得到业主的认可才能进行修缮或者更换配件。如是突发情况,维保公司需在15分钟内到场并给予紧急处理。例如:电梯关人、电梯突然不正常运行等。
问: 加装电梯需要什么资格和程序? 答: "我县在2021年12月15日出台了德府办字{2021}76号文《关于印发德安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只要满足德安县城区范围内的既有住宅,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依法申请加装电梯。
1.城县规划区范围内,非单一产权,具有合法的权属
证明;
2.电梯加装在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
3.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
4.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等符合加装条件;
5.四层及以上且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无电梯住宅(不含
别墅);
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经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
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
的业主书面同意。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
专有部分的业主书面同意。"
问: 城镇低保户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吗? 答: 可以申请。城镇低保户是我县应保尽保的对象,只要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申请家庭在我县中心城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以下就可以申请。
问: 园区企业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吗? 答: 可以申请。需稳定就业年满一年,且在我县中心城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以下,收入低于我县规定标准。
问: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互换吗? 答: 可以互换。如有正当理由,向住建局提出申请,承租人双方可以互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问: 公共租赁住房合同已到期,可以续租吗?如何办理? 答: 可以续租。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我县住建局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问: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可以变更吗? 答: 可以变更。如申请人死亡或离异,有其他共同申请人的话,可以向我住建局进行申请变更。
问: 竣工验收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答: "一、 施工许可证
二、 监理质量评估报告
三、 质量通病评估报告
四、 主体结构检测报告
五、 水电、门窗二次检测报告
六、 基础、主体验收报告
七、 分户验收表
八、 节能验收表(检测报告等)
九、 消防、避雷等验收报告
十、 沉降观测报告
十一、 桩基检测报告
十二、 隐蔽记录
十三、 电梯质检报告
十四、 三网通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