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情况进行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九江市德安县宝塔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拟在德安县宝塔工业园区渊明南一路东侧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处理规模3万m3/d ,采用粗格栅+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调节池+事故池+ 絮凝平流沉淀池+水解酸化池+AAO生化反应池+二沉池+芬顿高级氧化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生物滤池+滤布滤池+接触消毒池处理工艺,并配套管网建设。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本次环评工作针对建设项目的施工期及运营期,分析和评价区域环境现状,分析营运期的污染源特征,预测该项目对区域水、气、声等环境要素以及敏感目标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完善建设方案和环保措施的建议和必须达到的环保要求,使项目建设生产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相协调,保障区域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公示时同时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网盘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DT17X9YBI0yZhcTKS9YGfw 提取码: 1234),供公众进一步了解项目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公众也可在我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可能受到拟建项目不利影响的公众以及有关单位、专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专家和个人对拟建项目有何意见和建议,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3EDo0abG2Tzu6PWajeEb9g,提取码:oiju)后,联系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或发送邮件至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邮箱(联系方式详见后文)。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八、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德安县城市管理局
通讯地址:德安县宝塔乡政府三楼
联系人:夏总
九、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西禾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博能佰瑞琪大厦A座1008-3室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方式:19254106512
邮箱:2207476522@qq.com
德安县城市管理局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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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共德安县委 德安县人民政府承办:德安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