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相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必须公开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为了解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告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九江市德安县宝塔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德安县宝塔工业园区。
建设内容: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处理规模3万m3/d ,采用粗格栅+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调节池+事故池+ 絮凝平流沉淀池+水解酸化池+AAO 生反池+二沉池+芬顿高级氧化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生物滤池+滤布滤池+接触消毒池处理工艺,并配套管网建设。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德安县城市管理局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五里墩路宝塔乡政府三楼
联系人:夏总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西禾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博能佰瑞琪大厦A座1008-3室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方式:19254106512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为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更好的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通过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调查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调查表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3EDo0abG2Tzu6PWajeEb9g
提取码:oiju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本次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取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6、公众提出意见等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到九江市德安县宝塔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环境信息公告止。
德安县城市管理局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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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主办:中共德安县委 德安县人民政府承办:德安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