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第158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根据江西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11年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赣统字〔2011〕78号)及九江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九统字〔2011〕21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2011年我县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县各乡(镇、场)、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所有统计从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方式
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为:《新统计法》解读、《基层统计报表实务》。全年继续教育不少于32学时,主要采取自学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三、培训费用
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05]874号、赣计收费字[2003]818号、赣财综字[1997]84号和赣价行字[1997]4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每证150元。
四、报名事项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统计人员报名时需填写相关报名表格,已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人员请携带《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即日起开始报名,11月30日结束。报名地点设在统计局人秘股(县政府办公大楼五楼),联系人:伍星,联系电话:4332541。
五、其它
1、统计继续教育培训考试合格者,将在《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栏目中加盖统计继续教育专用章或发给《江西省统计继续教育培训证书》。《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暂定每二年年检一次,如逾期未检则证书作废。
2、县教委负责对各中小学;县卫生局负责对卫生系统;县工业园管委会负责对园区企业;县工信委负责对园外规上企业的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工作。
附件:2011年度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登记表
201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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